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试读:
我这人有点啰嗦,再说一遍,我现在是箱男。下面谈谈我自己吧!
这会儿,我待在县道三号线的运河桥下,边躲雨边写这份手记。我的表不太准,现在时间是五点十五分左右,这雨是一大早就下起的,夜空正用它那漆黑的裙摆掠着大地。放眼能看到的,只有渔业协会的仓库和村储木场。看不见人家,也看不见行人,过桥卡车的前灯也照不到我这儿。写字用的光,来自吊在箱顶的电筒。也许是这光的缘故吧,本该是绿色的圆珠笔字,看上去却接近黑色。
海边的雨,发出一股狗喘的气一般的怪味,雨又细又密,歪来扭去地洒落在地上,好像空中悬着一台转动的喷雾器似的。在这儿避雨,并不那么合适,桥下的内空太高了点。不,要说不合适,并不是在这儿避雨不合适,而是哪儿都不合适——一个箱男,在这个时候,待在这个地方这事本身就不合适,不合情理。就拿这电筒来说吧,用它本身也是不必要的浪费。我们这些露宿街头的人,用的东西几乎都是拾来的,要用的东西也都捡得到。可电池这类消耗品就不同了,它没捡的。也就是说,为写几个字就用电筒,这种奢侈我们本不应享受。最近路灯多了,灯泡瓦数也大了,光质也好多了,能边躲雨边看报纸的地方多得是。
那么,我这会儿蹲在这箱男本不该来的地方干吗?而且都两个多小时了。这事得先讲清楚。当然啰,无论怎么解释,我都没把握让你们信,反正你们是不会信的。不过,信也罢,不信也罢,事实终归是事实,我也拿它没办法。告诉你们吧,我的纸箱要卖了,而且是换五张万元大票呢。我就是为这笔交易来的。这会儿在等我的买主。你们不信,我也是将信将疑。不信吧,真还有这种人,竟愿意掏钱买我这旧纸箱。鬼知道那人是怎么想的。
既然不信,为什么又应邀赴约呢?道理非常简单,因为既没有理由相信,又没理由不信,就这个。就像人们在路边看见什么亮东西会停下来看看一样,我的这位买主,就像夕阳下闪光的破啤酒瓶,也有那么点亮,我知道它没什么价值,但在破玻璃片中,它反射的光透出一种奇特的魅力,让我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尤其是她那双腿,就像从高处往下看到的铁轨,修长且有弹性,走起路来轻巧舒展,就像一望无际的蔚蓝天空。总之,不管你信还是不信,反正我似乎已经被这双腿解除了武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