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婚姻会不会杀人?又是谁谋杀了婚姻?敷衍经营的婚姻值得存在吗?懒散消极的爱人要不要得到教训?把《别相信任何人》、《格雷的五十道阴影》甩出好几条街,密集上演令人侧目的畅销奇迹,从纽约律师,到绝望主妇,人手一册,纷纷失控。荣登《奥普拉》杂志2012年度“十大挚爱好书”!全美最大实体书店“巴诺”、《出版人周刊》、《图书馆杂志》、《Inc.》杂志、《圣路易邮讯报》、《赫芬顿邮报》及全球最大书评网站“GoodReads”2012年度推荐好书!
尼克和艾米是别人眼中的完美恩爱夫妻。艾米每天都用日记来记录婚后生活,每个结婚纪念日都精心设计充满惊喜的“寻宝游戏”,以此维系和丈夫的亲密关系,但生活却不可阻挡地越来越平淡如水……
在他们结婚五周年纪念日当天,女主人离奇失踪!尼克通过媒体深情告白,疯狂寻找消失的爱人。
然而,艾米的一本日记,字字直指尼克是真凶,顿时,人人自危,开始重新审视枕边人。
作者简介:
吉莉安•弗琳
出生于密苏里州堪萨斯市,父母皆为大学教授,从小在书籍和电影的浸润中成长。大学毕业后进入加州的杂志媒体,之后移居芝加哥,在西北大学取得新闻学硕士学位,进入《娱乐周刊》工作,曾经在世界各地的拍片现场采访。
目前已出版三部小说,均受到文坛与媒体的大力好评,更是凭借《消失的爱人》一跃跻身美国最畅销书作家之列,文坛巨匠如史蒂芬•金、哈兰•科本、薇儿•麦克德米德等均盛赞她深厚的写作功底。处女作“Sharp Objects”即入围“爱伦•坡奖”决选,并创下了史上首度同时获得两座英国匕首奖的罕见记录。“Dark Places”和《消失的爱人》则双双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目前,她与先生、儿子定居芝加哥。
试读:
每当想起我太太,我总会想起她那颗头颅。最先想起的是轮廓:第一眼见到她时,我望见的就是她的后脑,那头颅有着某种曼妙之处,好似一粒闪亮坚硬的玉米,要不然便是河床上的一块化石。在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定会夸她“头型雅致”,你简直一下子就能想出颅骨的形状。
不管在哪儿,我都不会错认她那颗小脑袋。
我也会想起那颗脑袋里装着的思绪。她的脑中有着无数沟回,一个个念头穿梭其间,好似狂乱的蜈蚣。我像个孩子一般想象着一幕场景:我要打开她的头颅,理清沟回,捉住思绪,让它们无处可逃。“你在想些什么呢,艾米?”自结婚以来,这是我问得最多的问题,即使我没有大声问出口,也没有问那个掌握着答案的人;但据我猜想,这些问题恰似阴云一般笼罩着每一宗婚姻——“你在想些什么呢?你感觉怎么样?你是谁?我们都对彼此做了些什么?我们该怎么办?”
清晨六点整,我打了个激灵睁开眼睛。这次可不是眨眨眼悠然醒来,睫毛还好似翅膀一般忽闪,这次我可是直挺挺地醒过来的。眼帘“咔嗒”一下睁开,好似诡异的木偶娃娃,眼前先是一片漆黑,紧接着一眼瞧见闹钟显示着六点整——好戏登场!这种感觉有点怪,因为我很少在整点睡醒,我这人起床的时间很不规律,要么是八点四十三分,要么是十一点五十一分,要么是九点二十六分。我的生活可不受闹钟的摆布。
恰在六点整,夏日的朝阳从橡树丛背后喷薄而出,露出盛气凌人的面孔。阳光在河面上投下一片倒影,光亮照耀着我们的屋子,活像一根亮闪闪的长手指,刺破卧室里薄薄的窗帘指向我,仿佛在控诉:“你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你终究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正在床上辗转反侧,身下躺的是在纽约用过的那张床,身处的却是我们位于密苏里州的“新家”。回到密苏里州已经两年了,我们却仍然把这栋房子叫作“新家”。这是一栋租来的房子,位于密西西比河畔,从上到下都流露出一股暴发户气质,儿时住在铺着粗毛地毯的错层式小破房里时,我便一心期盼着这种豪宅。房子看上去似曾相识,模样倒是宏伟豪华、中规中矩,也新得不能再新,可惜注定不讨我太太的欢心,话说回来,她也确实对我们的密苏里“新家”深恶痛绝。
“除非我掉了魂,要不然怎么在这么俗的地方住得下去呢?”一到“新家”她就开口说了这么一句。其实,当时租房是个折中的办法,艾米一心盼着早日搬出密苏里州,因此她死活不让我在自己的家乡小镇购房,只肯租上一所。但本地唯一可租的宅邸全都聚集在这片烂尾的住宅小区里,当时经济不景气,撂下了一个烂摊子,这片小区还没有开张就已经完蛋,房产收归银行所有,里面的豪宅通通降了价。租这个“新家”是一条折中之道,可惜艾米却不这么认为,在艾米眼里,这就是我用来修理她的一招,是我非要背地里捅她一刀子,不由分说地把她拽到一个她死活不愿意待的城市,让她住进一栋死活看不上眼的房子。如果只有一方认为某个主意是一条折中之道,那我猜这主意其实并不折中,但我与艾米的折中常常就是这样,我们两人中间总有一个人为此怒气冲冲,通常这个人都会是艾米。
拜托,别把你对密苏里州的一腔怨气撒在我头上,艾米,这事都怪经济形势,怪运气不好,怪我父母和你父母,怪互联网,还要怪上网的那帮家伙。我曾经是一名撰稿人,写些关于电影、电视和书籍的文字,当时人们还乐于阅读纸质作品,还肯答理我的所思所想。我于20世纪90年代末抵达纽约,算起来那已是辉煌岁月的垂死挣扎,可惜当时无人具备这份远见。纽约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作家,都是响当当配得上“作家”头衔的那种真货,因为彼时的纽约遍地都是杂志,也是响当当配得上“杂志”头衔的那种真货。互联网还只能算是出版界豢养在角落里的一只珍禽异兽,人们时不时扔口食物逗逗它,看它拴着锁链翩翩起舞,那小家伙真是可爱得不得了,谁知道它会趁着夜色结果我们的小命呢?请诸位想想吧,当时刚毕业的大学生居然可以到纽约靠写作赚钱,可惜我们没料到自己上了一艘沉船,十年之内,我们那刚刚扬帆的职业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