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真正的硬汉不是拳头有多硬,而是在精神上足够独立和强大。
我叫马修,是个酒鬼侦探。
我偶尔为朋友做些事,算是卖个人情。
朋友偶尔给我钱,算是买个人情。
我爱漂亮女人,更爱咖啡加波本威士忌。
我穿行于纽约的大街小巷,游走在酒精和死亡之间。
我生命中的每一刻,都处在死亡之中。
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
作者简介:
Lawrence Block
“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被称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
布洛克以冷硬、醉人的笔调,塑造了游荡在纽约街头的酒鬼侦探马修•斯卡德。马修的“繁华都市中的孤独者”形象受到世界读者的一致喜爱,并荣获 2009 年“夏姆斯ZUI佳私家侦探角色奖”,至今只有7个侦探角色获此殊荣。
《在死亡之中》是马修系列的经典之作,塑造了一个孤独颓废、放荡不羁的硬汉侦探形象。本书文字冷硬而有诗意,散发出一股迷人的硬汉气息。
评价:
《在死亡之中》是美国冷硬派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之一,也是他的代表人物马修·斯卡德系列的第三部。马修·斯卡德是一个前警察、现私家侦探,也是一个酒鬼,他生活在纽约这个充满罪恶和暴力的城市里,经常接受一些棘手和危险的委托,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揭开真相,同时也面对自己的内心的挣扎和痛苦。
本书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马修接受了一个前警察普杰尼恩的委托,帮他摆脱一名妓女的勒索。普杰尼恩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他想要打击纽约的黑暗势力,成为一个“打黑英雄”,但却被一名妓女威胁要揭发他和她的关系,让他名誉扫地。马修同情普杰尼恩,决定帮他解决问题,但很快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那名妓女被发现死于普杰尼恩的寓所,而普杰尼恩则成为了最大的嫌疑人。马修不相信普杰尼恩是凶手,于是开始调查案件的真相,却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更加复杂和危险的局面。他不仅要对付警方、黑帮、政客、记者等各种势力,还要面对自己对普杰尼恩妻子艾米丽的感情,以及自己对正义和道德的定义。
《在死亡之中》是一部典型的冷硬派侦探小说,它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展现了马修·斯卡德这个角色的性格和心理。马修·斯卡德是一个有着复杂过去和内心冲突的人,他既有着正义感和同情心,又有着自私和冷漠的一面。他既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又有着对现实社会的厌恶和逃避。他既有着对女人的渴望和爱慕,又有着对感情的犹豫和拒绝。他既有着对酒精的依赖和沉溺,又有着对信仰的寻求和坚持。他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张力的人物,也是一个鲜活和真实的人物。
本书的故事也展现了纽约这个城市的风貌和氛围。纽约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多元化的城市,也是一个充满罪恶和暴力的城市。本书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人物和场景,从高级公寓到贫民窟,从豪华餐厅到破旧酒吧,从正直警察到腐败政客,从美丽妓女到残忍杀手。这些人物和场景构成了一个复杂而真实的社会画面,也反映了作者对这个城市的热爱和批判。
本书的语言风格也符合冷硬派侦探小说的特点。作者用简洁而精炼的语言描述了故事中发生的事件和人物心理,没有过多地渲染或修饰。作者用幽默而讽刺的口吻表达了主人公对自己和周围世界的看法和态度,没有过多地感情或道德化。作者用紧凑而流畅的节奏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和转折,没有过多地拖沓或停顿。
总之,《在死亡之中》是一部值得一读的冷硬派侦探小说,它不仅展现了一个有趣而深刻的主人公形象,还展现了一个丰富而真实的社会背景。它不仅提供了一种刺激而惊险的阅读体验,还提供了一种思考而反思的阅读体验。
试读:
十月大约是纽约最好的季节。最后一丝暑热褪去,刺骨的寒冬还没有到来。
九月老是下雨,但现在雨季已过。污染比往常轻了,由于气温适度,空气似乎比实际上还要干净些。
我来到第五十几街与第三大道路口,在一处电话亭前驻足。角落里,一位老妇正撒面包屑喂鸽子,一边喂,一边“咕咕”呼唤。我确信城市条例中有这么一条:禁止喂鸽子。警局在向菜鸟解释法律时,总爱引用这项条例,告诉他们除了务必执行的条例之外,这样的条例不妨直接忘掉。
我走进电话亭。不出所料,内急之人不止一次把这里当成公厕。好在电话还能用。多数公用电话眼下都能用,而五六年前,多数户外电话亭都不中用。看来,这世界并非一切都在变坏,有些方面实际上有所好转。
我给波西亚·卡尔打电话。她的留言机总是在第二声铃响时启动,所以铃声第三次响起时,我以为拨错了号码,开始想当然地觉得每次给她打电话她肯定不在家。
可是,她接了电话。“喂?”
“是卡尔小姐吗?”
“我就是。”声音不像留言机上那么低沉,英国上流社会的伦敦腔不那么显著了。
“我叫斯卡德,”我说,“我想去看看你。我就在附近,而且——”
“非常抱歉,”她打断了我,“我已经不再见客。谢谢。”
“我想——”
“你打给别人吧。”她挂断了电话。
我又找出一枚一角硬币,打算投币再打,但转念一想,又把硬币放回口袋。我朝闹市方向走两个街区,又往东走一个街区,来到第二大道和五十四街路口,看见一家有付费电话的便餐馆,从餐馆可以看见她家大楼的入口。我投币拨打她的号码。
她一接通电话,我就说:“我叫斯卡德,想和你谈谈杰瑞·布罗德菲尔德的事。”
电话那端一阵踌躇:“你是哪位?”
“我告诉过你。我叫马修·斯卡德。”
“你刚才打过电话。”
“对。你挂断了。”
“我以为——”
“我懂得你的心思。我想跟你面谈。”
“非常抱歉。你也清楚,我不接受采访。”
“我不是记者。”
“那你想干什么?”
“等见面就知道了。卡尔小姐,我想你最好见见我。”
“没这个必要。”
“这由不得你。我就在附近,五分钟就能到你的住处。”
“别,求你了。”电话那端又是一番踌躇,“我跟你说,我刚从床上爬起来。给我一个钟头。能给我一个钟头吗?”
“要是必须的话。”
“说好了,一个钟头后你过来。你有地址吧?”
我告诉她我有,挂断电话,端来咖啡和面包卷,坐到餐台前,面对窗户,留意着她住的大楼。咖啡渐凉,可以入口时,我初次目睹到她的尊容。她仅仅花七分钟时间就走上街头,由此看来,通话时她就已经穿戴好了。
认出她不是难事,单凭描述就能锁定——她头发暗红如鬃,似烈火在燃烧,身材高挑,整个人如一头威风凛凛的母狮,女王范儿十足,气度不凡。
我起身向门口走,准备随时知道她要去哪里,随时尾随。但她径直朝餐馆走来。她一进门,我立即转身,回去喝咖啡。
她径直走向电话亭。
对此我不觉得诧异。被窃听的电话太多,每个作奸犯科之徒,每个政治活跃分子,都认为所有电话都被监控了,都很小心。重要通话和敏感通话是万万用不得自家电话的。而这是离她家最近的公用电话。这是我选择这部电话的原因,也是她此刻使用这部电话的原因。
我向电话亭移近些,只是为了让自己确信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我看不见她拨的号码,也完全听不清她说什么。一旦证实了这一点,我便付了茶点钱,离开餐馆。
我穿过马路,向她的公寓楼走去。
此举实在是冒险。倘若她打完电话,跳上出租车,我就会与她失之交臂。我花了大量时间才找到她,可不想跟丢她。我想知道她此刻跟谁通话。如果她不知所终,我想知道她的下落,想知道她为什么要去那里。
但我判断她不会搭出租车,她连钱包都没有带。如果她打算去什么地方,她可能先回家拿手袋,并往行李箱中塞些衣物带上。她和我已经商定,给她留一小时的余地。
所以我准备去她住的公寓。我发现门房是个小伙子,少白头,有着一双实诚的蓝眼睛,颧骨上患有毛细血管断裂形成的皮疹。小伙子看起来似乎对自己的制服特别自豪。
“我找卡尔。”我说。
“她一分钟前刚走。您刚好错过了,不超过一分钟。”
“我知道。”我拿出钱包,“啪”地打开,在他眼前晃了一下。钱包里什么都没有,甚至连初级联邦调查局特工徽章都没有,但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招式要唬人,首先动作要对,同时样子看起来要像警察。他只见皮革快速闪动一下,有了印象,自然如我所料地折服了,如果要求细看,就属于自讨没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