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这是以文革时期为背景的系列作品构成的长篇。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正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灾难年代。那时,知识分子群体无能为力而极“左”政治泛滥横行。
作为倍受歧视的知识分子,往往丧失了自我意志和个人尊严。在这组系列作品里面,名叫“王二”的男主人公处于恐怖和荒谬的环境,遭到各种不公正待遇,但他却摆脱了传统文化人的悲愤心态,创造出一种反抗和超越的方式:既然不能证明自己无辜,便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
于是他以性爱作为对抗外部世界的最后据点,将性爱表现得既放浪形骸又纯净无邪,不但不觉羞耻,还轰轰烈烈地进行到底,对陈规陋习和政治偏见展开了极其尖锐而又饱含幽默的挑战。一次次被斗、挨整,他都处之坦然,乐观为本,获得了价值境界上的全线胜利。
作者用一种机智的光辉烛照当年那种无处不在的压抑,使人的精神世界从悲惨暗淡的历史阴影中超拔出来。
作者简介
王小波,1952年5月13日出生于北京,1968-1972年在山东牟平插队,后做民办教师,1972-1973年北京牛街教学仪器厂工人,1974-1982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学生,1982-1984年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教师,1984-1988年美国匹兹堡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1988-1991年北京大学社会学所讲师,1991-1992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讲师。1992-1997年,自由撰稿人。1997年4月11日在北京逝世。被称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最“另类”的作家,有评价说他是中国白话文的第一把手。其自由人文主义的立场和风格贯穿作品,“王小波文体”为无数青年仿效。
“时代三部曲”是王小波作品的精华,其中以喜剧精神和幽默口吻,述说人类生存状况的荒谬故事,故事背景跨越各种年代,描写权力对创造欲望和人性需求的扭曲及压制,展示了知识分子在过...
试读:
黄金时代
【一】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只能说有一点知道。她要讨论的事是这样的: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偷过汉。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但她没有偷过汉。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如果我要安慰她,并不困难。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陈清扬是破鞋,即陈清扬偷汉,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如今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陈清扬偷汉不能成立。但是我偏说,陈清扬就是破鞋,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
陈清扬找我证明她不是破鞋,起因是我找她打针。这事经过如下:农忙时队长不叫我犁田,而是叫我去插秧,这样我的腰就不能经常直立。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腰上有旧伤,而且我身高在一米九以上。如此插了一个月,我腰痛难忍,不打封闭就不能入睡。我们队医务室那一把针头镀层剥落,而且都有倒钩,经常把我腰上的肉钩下来。后来我的腰就像中了霰弹枪,伤痕久久不褪。就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起十五队的队医陈清扬是北京医学院毕业的大夫,对针头和钩针大概还能分清,所以我去找她看病。看完病回来,不到半个小时,她就追到我屋里来,要我证明她不是破鞋。
陈清扬说,她丝毫也不藐视破鞋。据她观察,破鞋都很善良,乐于助人,而且最不乐意让人失望。因此她对破鞋还有一点钦佩。问题不在于破鞋好不好,而在于她根本不是破鞋。就如一只猫不是一只狗一样。假如一只猫被人叫成一只狗,它也会感到很不自在。现在大家都管她叫破鞋,弄得她魂不守舍,几乎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陈清扬在我的草房里时,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和她在山上那间医务室里装束一样。所不同的是披散的长发用个手绢束住,脚上也多了一双拖鞋。看了她的样子,我就开始捉摸:她那件白大褂底下是穿了点什么呢,还是什么都没穿。这一点可以说明陈清扬很漂亮,因为她觉得穿什么不穿什么无所谓。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自信心。我对她说,她确实是个破鞋。还举出一些理由来:所谓破鞋者,乃是一个指称,大家都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说你偷了汉,你就是偷了汉,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是破鞋,照我看是这样:大家都认为,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就该面色黝黑,乳房下垂。而你脸不黑而且白,乳房不下垂而且高耸,所以你是破鞋。假如你不想当破鞋,就要把脸弄黑,把乳房弄下垂,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破鞋。当然这样很吃亏,假如你不想吃亏,就该去偷个汉来。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破鞋。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汉再决定是否管你叫破鞋。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破鞋。陈清扬听了这话,脸色发红,怒目圆睁,几乎就要打我一耳光。这女人打人耳光出了名,好多人吃过她的耳光。但是她忽然泄了气,说:好吧,破鞋就破鞋吧。但是垂不垂黑不黑的,不是你的事。她还说,假如我在这些事上琢磨得太多,很可能会吃耳光。
倒退到二十年前,想象我和陈清扬讨论破鞋问题时的情景。那时我面色焦黄,嘴唇干裂,上面沾了碎纸和烟丝,头发乱如败棕,身穿一件破军衣,上面好多破洞都是橡皮膏黏上的,跷着二郎腿,坐在木板床上,完全是一副流氓相。你可以想象陈清扬听到这么个人说起她的乳房下垂不下垂时,手心是何等的发痒。她有点神经质,都是因为有很多精壮的男人找她看病,其实却没有病。那些人其实不是去看大夫,而是去看破鞋。只有我例外。我的后腰上好像被猪八戒筑了两耙。不管腰疼真不真,光那些窟窿也能成为看医生的理由。这些窟窿使她产生一个希望,就是也许能向我证明,她不是破鞋。有一个人承认她不是破鞋,和没人承认大不一样。可是我偏让她失望。
我是这么想的:假如我想证明她不是破鞋,就能证明她不是破鞋,那事情未免太容易了。实际上我什么都不能证明,除了那些不需证明的东西。春天里,队长说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好像在跳芭蕾舞。从此后他总给我小鞋穿。我想证明我自己的清白无辜,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
2.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
3.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枪射击。
结果是三条一条也不成立。队长家确有一棕色母狗,该母狗的左眼确是后天打瞎,而我不但能持枪射击,而且枪法极精。在此之前不久,我还借了罗小四的气枪,用一碗绿豆做子弹,在空粮库里打下了二斤耗子。当然,这队里枪法好的人还有不少,其中包括罗小四。气枪就是他的,而且他打瞎队长的母狗时,我就在一边看着。但是我不能揭发别人,罗小四和我也不错。何况队长要是能惹得起罗小四,也不会认准了是我。所以我保持沉默。沉默就是默认。所以春天我去插秧,撅在地里像一根半截电线杆,秋收后我又去放牛,吃不上热饭。当然,我也不肯无所作为。有一天在山上,我正好借了罗小四的气枪,队长家的母狗正好跑到山上叫我看见,我就射出一颗子弹打瞎了它的右眼。该狗既无左眼,又无右眼,也就不能跑回去让队长看见——天知道它跑到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