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华语界首套注释版福尔摩斯全集,限量9999套!赠送藏书票、1890年伦敦全景地图、收藏证书等。
华语出版界第一本注释版福尔摩斯全集
多萝西·L.塞耶斯、威廉·S.巴林-古尔德、雷克斯·斯托特……荟萃百年间最著名的福学家和福学论点
最权威的译本,最丰富的背景,最真实的福学
拥有它,你就拥有了福尔摩斯的全部
九部单行本,一百五十万字,六十篇福尔摩斯正典故事,最完美的版本,最准确流畅的翻译
两千余条注释,国内第一福学名家无孔不入地解读福尔摩斯的一切谜团
六十篇注释笔记,脉络清晰,为每篇故事提供权威索引备注
四百余幅珍贵插图,均为小说首次发表时原版配图
五十余篇延伸阅读,带你领略福尔摩斯世界的方方面面
特别推荐:首次公开若干篇从未发表的柯南·道尔作品,包括第六十一篇福尔摩斯故事遗稿
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英国小说家。
一八五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柯南·道尔出生于英国爱丁堡。一八八五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在一八八七年的《比顿圣诞年刊》上,柯南·道尔发表了第一篇福尔摩斯故事《血字的研究》,史上最伟大的侦探由此走向世界。柯南·道尔一生共创作了六十个福尔摩斯故事,包括五十六个短篇和四部长篇。他的作品影响了后世所有的侦探小说作家,改变了侦探小说的历史,为侦探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九〇二年,柯南·道尔被奉为爵士。一九三〇年七月七日,柯南·道尔在家中逝世,享年七十一岁。他因塑造了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毫无争议地而成为了侦探文学历史上最伟大的作家。
目录: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一: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二:四签名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三:冒险史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四:回忆录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五: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六:归来记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七:恐怖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八:鞠躬尽瘁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九:新探案
试读:
译序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推出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很快就风靡全世界,至今不衰,并已形成了一种福尔摩斯文化现象。伦敦、纽约等世界许多地方都成立有“福尔摩斯协会”,小说中虚构的伦敦贝克街221号B座也成了“福尔摩斯迷”们向往的地方,特辟为展览馆,四周成了福尔摩斯文化中心。人们崇拜福尔摩斯达到了狂热的程度,甚至以模仿福尔摩斯的衣着打扮、神态习惯为乐。福尔摩斯自从20世纪30年代随着他的探案故事进入我国以来,已是家喻户晓,成为知名度最高的外国文学人物形象。
柯南道尔,1859年生于苏格兰,1885年在爱丁堡大学获医学博士学位,1902年因为对英国的南非战争政策辩护有功而封爵。他受母亲的熏陶,从小爱讲故事,在学校里是有名的故事大王。由于受侦探小说家美国的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英国的科林斯(Wilkie Collins,1824—1889)和法国的加博利约(Emile Gaboriau,1832—1873)的影响,在开业行医的业余时间创作侦探小说。1886年,他以大学里一位具有惊人的观察和推理能力的教授为原型,塑造了一个私家侦探的形象,这侦探取名叫Sherlock Holmes(歇洛克·福尔摩斯),并借助其副手Dr. Watson(华生医生)讲述破案过程的结构形式,完成了第一部福尔摩斯探案小说《血字的研究》。起初投稿无人欣赏,至次年才由《比登圣诞年刊》勉强刊登发表。不过,有一家叫《利平科特》的杂志却看好他,于1890年登出了他的第二部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四签名》。1891年,曾扶植过萧伯纳、克里斯蒂等多名作家的《海滨杂志》(the Strand Magazine)注意到了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以50英镑的优厚稿酬,发表了他的《波希米亚丑闻》(以后高至每篇100英镑)。从此柯南道尔和他笔下的福尔摩斯一起蜚声文坛。这一年,柯南道尔弃医从文,专门写福尔摩斯探案小说。1892年汇集十二个短篇的《冒险史》出版,1894年又是结集十二个故事的《回忆录》出版。由于柯南道尔另有写作计划,想终止福尔摩斯系列小说的创作,所以在《回忆录》最后一篇中让福尔摩斯与罪犯搏斗坠崖,同归于尽。不料,此结局激起读者愤怒,纷纷向《海滨杂志》投书抗议,甚至威胁、漫骂,退订杂志的读者达20万。英王爱德华二世是福尔摩斯迷,也希望读到福尔摩斯新故事,于是作者再继续写福尔摩斯,1901年创作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作为福尔摩斯早期的探案故事。1903年他在《空屋伏击》的故事中让福尔摩斯重生,说是他并没有坠崖,而是战胜对手后隐姓埋名了。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回归后,一直写到1927年才让福尔摩斯“告老退休”。柯南道尔于1930年7月7日心肌梗塞病逝。其病逝的前一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出版。全集出版后迅即被译成各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而且被搬上银幕百余次,直到2012年美国好莱坞还有福尔摩斯新电影问世。
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
贝克街地铁站内福尔摩斯图标
贝克街地铁站出口处福尔摩斯铜像
好奇和探究心理是人的天性。把一个案子编成错综复杂、曲折离奇、悬念迭出的故事,篇篇故事又充满着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科学知识、缜密的逻辑推理、超人的胆识与智慧,那自然会引人入胜,使人的好奇心和审美情趣得到极大的满足,这也是读者对福尔摩斯探案小说爱不释手的原因。
福尔摩斯虽然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形象,但他显然是维多利亚女王(Alexandrina Victoria,1819—1901)时代的精神象征。首先他是一个实干而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他工作热情、认真,不遗余力,更不顾个人的安危,他的最大快乐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其次他的内心充满了平等博爱的人文情怀。他对贵族上层人物只以普通人看待,惩恶扬善,善恶分明,既疾恶如仇,又宽容为怀,许多人靠他成全,不少人受他挽救。案子结局的处理,既顾法,表现了英国近代法制的成熟、严明,更含情,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第三,他崇尚科学,重知识技能,强调在观察与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与综合,作出假设与推论,然后再一一加以求证。借助这种实证主义的方法,他在破案过程中所向无敌。
柯南道尔爵士
上海街区花园的福尔摩斯铜像
在作品中,作者通过不同的案情也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专横跋扈、贪欲逞凶、尔虞我诈,等等。与这些犯罪事实相对应的是官家警场的软弱无能,层层行政官僚机构阻碍工作效率,批个条子左等右等批不下来,让罪犯有隙可乘,几个被害人险些丧命,警官工作时时不忘邀功请赏,贪福尔摩斯之功据为己有。这些具有批判现实主义的描写,具有进步的社会意义。
一百多年来,作为侦探小说史上的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已被译成57种文字,畅销全世界。英国作家毛姆曾经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我们如今推出的这个九卷本,一是以英国本(市场上通行的是美国本)为底本,完全依照当时《海滨杂志》发表时的原始状态翻译与编排;二是更追求语言的准确度和文字的美感,并增加了一些必要的注释。尽管我们作了很大的努力,但是优是劣还有待读者检验。我们衷心期望读者的批评。
俞步凡
2012年于上海
第一部 前陆军军医署医学博士约翰·华生回忆录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接着按规定又去奈特利专修军医课程。在那里完成学业以后,我被立即派往诺森伯兰郡第五火枪军团任助理军医。该军团那时候正派驻于印度,我还没有前往报到,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等我到了孟买一上岸,就听说队伍已经开拔,越过边关深入到了敌国境内。不过还有好些军官,他们的情况同我一样,也都来不及赶上部队,我就跟随着他们平安地赶到堪达哈,在那里顺利地找到了我所属的军团,立刻报到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争给许多人带来了荣誉和升迁的机会,然而在我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此外一无所得。我被调出原来的部队,派往伯克郡旅,随这个旅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激战。在这一仗,我的肩部中了一枪滑膛枪子弹,打碎了肩胛骨,擦伤了锁骨下动脉。我真差一点要落入凶残的伊斯兰异教徒之手,全亏得我那个忠勇的勤务兵默瑞救了我,把我撂上一匹驭马,驮回英军防地,才算捡回了这条命。
忠勇的勤务兵默瑞救了我。
伤痛折磨着我,又经长途辗转,人变得虚弱不堪,于是我被撤了下来,和大批伤员一起送到了白沙瓦后方医院。到了那里,我的身体才有好转。可是刚刚恢复到可以在病房里走动,甚至已经可以到阳台上去晒晒太阳,我又倒霉染上了印度这属地可恶的伤寒症。一连几个月,我觉得生命无望了,谁知还是活了过来,居然渐有好转,只是身体依然十分消瘦,极其虚弱。最后经院方决定,必须将我送回国内,一天也不能耽搁。于是,送我上了“奥伦梯兹”号运兵船回国,一个月以后在朴次茅斯港登岸。这时我的健康状况已到濒临崩溃的地步。还好承蒙政府眷顾,允准给我九个月的假期休养身体。
我是孤身一人,无亲无眷,回到国内因此也就可以如空气一般自由自在——或者说,一个人,靠着一天十一先令六便士的收入,随我能怎么过就怎么过。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免不了要为伦敦所吸引。伦敦,这个大污水坑,大英帝国所有的懒汉游民都要汇聚到这里来。到了伦敦,我在河滨街找个私家旅馆落脚,住上一个时期。日子过得既不舒适,又很无聊。用钱也不看看该量入为出,手头的钱很快就所剩无几。这样下去,经济状况就吃紧了。我这才意识到,要是不想离开这座大城市,搬到乡下去住,那就得彻底改变目前的生活方式。我选择后一种改变方式的办法,决定不住旅馆了,去租一间便宜的屋子来住,减少不必要的开销,可以节省费用。
我就此打定主意,也就是这一天,我正站在克赖蒂里恩特色酒吧门前,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认得的,原来是小斯坦福,以前在巴茨(1)医院的时候他是我手下的敷裹手。在这茫茫人海的伦敦,我孤零零举目无亲,能忽然见到一张熟人的脸,真是幸事。斯坦福和我以前谈不上是亲密的朋友,可现在我喜出望外,忙不迭热情打招呼。而他呢,见到我也同样十分高兴。欣喜之下,我邀请他到霍尔本区共进午餐,说着就叫上一辆汉森马车(2)一同前往。
“你这一阵都干什么去了,华生?”马车在熙熙攘攘的伦敦街道上辚辚穿行,斯坦福神色惊疑地问道,“看你这么面黄肌瘦的,只剩一把骨头。”
我给他大致讲了讲自己的危险经历。没等我的话讲完,车已到了目的地。
“嗨,真是倒霉!”他听了我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地说,“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
“想找个地方住下,”我答道,“看看能不能解决住的问题,找个地方,屋子要舒适,价钱也要不贵。”
“这倒是巧了,”他一旁马上接口道,“今天你是第二个人跟我说起这个话。”
“哦,那第一个是什么人呢?”我问。
“有一个人,在一家医院实验室里工作。今天早上他在感叹可惜呢,说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了称心的房子,可惜的是一个人住嫌贵了点,跟人合住吧,一时又找不到人。”
“是吗!”我叫道,“要是真的想找人合住,一起分摊房钱,我倒是愿意的,跟这个人一块儿住好了。我正嫌一个人孤单,有个伴才好呢。”
小斯坦福手举酒杯,神秘兮兮地看着我。“你还没有跟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认识呢,”他说,“要讲起来,你恐怕不一定有兴趣跟他长久相处。”
“为什么,难道这个人不好?”
“哦,也不能讲这个人有什么不好。他就是脑子有点儿古怪——一些科学上的问题,他钻研起来那个劲儿真不得了。不过,人可是个正派人,说句实话。”
“是不是从事医学研究?”
“不清楚——你根本弄不懂他到底干什么。可我知道他对解剖学特别在行。还有,他是个一流的药剂师——尤其是,要知道,他并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研究的东西杂乱无章,野路子不少。他是个杂家,拥有稀奇古怪的知识,很丰富,让那些教授都要甘拜下风。”
“你有没有问他,他本行是干什么的?”我问。
“没有问过。他这个人,平时要他开口不容易。可是话一对了他的口味,那讲起来就滔滔不绝。”
“我倒想见见他,”我说,“我要是跟人合伙住房,静心做学问的人,我喜欢。我身体还虚着呢,吵闹、刺激都经不起。这些在阿富汗都受够了,这辈子不想再有干扰。你的这位朋友,我见个面怎么样?”
“他又准是在实验室里。”我的同伴答道,“他要么一连几个星期不去实验室,要么一去就是从早到晚泡上一整天。你要见他可以,等吃好午饭乘车一起去吧。”
“很好。”我答道,然后话题转换,谈起了别的事。
离开霍尔本区,前往医院,一路上斯坦福又向我讲述一点这位先生的详细情况,好让我同住的话有更多的了解。
“要是你发现跟他合不来,不要怪罪我呀。”他说道,“其实我对他了解也不是太多,不过在实验室遇上他几回,了解一点。你跟他租房合住,是你自己有意,以后如何,我可不负责任。”
“以后合不来,分手也不难嘛。”我回答道。“我看得出,斯坦福,”我盯住他又说道,“你这么怕担待什么,缩手缩脚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脾气极坏,还是怎么的?有话别想说又不说啊。”
“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难以说得详细。”他笑着回答道,“福尔摩斯这个人,我看他简直是个科学迷,迷得走火入魔。我不瞎说,他会拿上点新鲜植物碱,叫个朋友用嘴来尝。要知道,这并非恶意害人,他只不过是一心想要确定这种东西有哪些效果。说真的,我相信他自己也照样会要吞的。他求知若渴,问题不搞个彻底明白,不会罢休。”
“这是很好的嘛。”
“好是好,可是他未免太过分。甚至弄到了这种地步,他在解剖室里拿根棍子往死人身体上猛抽猛打,这不是太不像话了嘛!”
“打尸体?”
“是呀,要看看人死以后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是亲眼见他这么做的。”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对呀,天晓得他到底在研究些什么玩意儿。瞧,咱们这就到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就自己看着吧。”说话间,我们已经拐入一条窄巷,从一扇小边门进入医院大房子的侧楼。这地方我熟悉,不用领路我们就径自上了白石台阶,顺着一条长长的走廊往前。走廊有着洁白的墙壁,两边有一扇扇深褐色的门。靠近走廊的尽头是一条低矮的拱形岔道,从这儿通向化学实验室。
实验室是一间高大宽敞的屋子,屋里有许许多多瓶子,一行行排着或是凌乱堆着,几张大矮桌随意摆放,桌上全是曲颈瓶、试管,还有小型本生灯,灯上闪着蓝色的火焰。实验室里只有一个人,正俯身在那一头的一张桌子上,聚精会神地在做着实验。听见我们的脚步声,他回过头来瞥了一眼,随即忽地直起身,高兴地叫道:“我发现了!发现了!”他边喊边拿着试管跑过来。“我成功了!这种试剂,只有碰到血红蛋白才会产生沉淀反应,别的不起作用。”瞧那神情,即使让他发现了金矿,也不会比现在更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