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几乎所有独角兽企业都采用了合伙制。同样,合伙人之间的纠纷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好的合伙制可加速企业成长,坏的合伙制则是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
美国著名商业咨询师戴维·盖奇致力于调解合伙人纠纷,从成百上千的各式各样的案例中汲取了足够多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这份建立、启动和持续发展合伙制企业的基本指南。
本书不避合伙关系中的个人风格、价值观、权益分配等敏感话题,清晰地指出合伙人潜在冲突的来源以及解决冲突的方法。书中建议在确定合伙关系之前,合伙人必须签署一份《合伙人原则》,对将可能会所有问题以白纸黑字的方式摊开,共同商定解决方法,从未合伙制企业保驾护航。
这份《合伙人原则》详尽而繁琐,却不可或缺。具体条款以及设定此条款的缘由,书中均有详细说明,是合伙制企业必备的实用框架。
作者简介:
试读:
第一章 合伙关系的机会与风险
“合伙关系”是当今商业环境中广为流行的用语,极具魅力。手机移动运营商想成为我的合伙人,为日常交流提供便利;凯萨医疗的私人医生想成为我的合伙人,为健康保驾护航。
相信企业业主对此类说法再熟悉不过:成为客户的合伙人,成为雇员、供应商的合伙人,甚至是成为竞争对手的合伙人,你将受益良多。合伙人一词的滥用,早已脱离了其最初的含义,合伙人原指在商业领域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合作、各显其才,共投资金、共担风险。大家一同协作、不惧风险,建立持续发展的公司。
本书主要讨论商业合伙人,暂不论述其法律范畴的意义。他可能是合资企业的合伙人,或与你共同拥有置业,又或是百老汇音乐剧的联合制片人。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他们对合作伙伴都负有责任,任一方的行动对另外一方都会有影响。合作关系其实是一种心相的外在显现,你和搭档同一舟,共浮沉。
合伙经营方式广受欢迎是有据可循的:相对于独自创业,合伙协作更容易成功。一种是集思广益而创业成功的合伙企业,一种是颇具传奇色彩却要独自披荆斩棘的个人企业,前者数量远高于后者。在《商业周刊》杂志评选的“年度发展速度最快”的百强企业中,2/3的公司为合伙经营,此外,每年的“年度诚信公司”名单中占多数的也是合伙经营企业。大部分效益良好的公司也是合伙制公司。
学术研究也证实了合作的重要性。来自马奎特大学创业研究中心的学者们曾对一份样本进行调查,该样本涵盖了近2000家公司,学者把绩效位列前排的归类为“高速发展”公司,敬陪末座的归类为“低速发展”公司。在高速发展公司中,独立创业者仅占6%,合伙经营企业的比例则高达94%,而且很多合伙经营公司有三位或三位以上合伙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低速发展公司中,半数为独立创业经营者。
一些世界著名的优秀企业会以公司创始人的名字命名,表示缅怀:比如威廉·休利特和戴维·帕卡德(惠普HP);查尔斯·道和爱德华·琼斯,还有未被人提及的第三位创始人博格斯·特莱斯(道琼斯指数)。
有些合伙公司的起源则不一定容易辨认。世界上最大的存储系统制造商EMC,1979年由理查德·埃格“E”和罗杰·马里诺“M”创办,第三名成员“C”则未实际参与企业创立;万宝盛华集团被誉为全球公司中雇员最多的企业,由阿龙·施恩菲尔德与爱尔默·温特共同创办;康柏电脑是三名得州仪器工程师的心血之作;英特尔的戈登·摩尔和罗伯特·诺伊斯;家得宝(美国家居建材用品零售商)的生身之父伯尼·马库斯和亚瑟·布兰克。特别提下微软,人们一直认为创始人仅是比尔·盖茨,实际上还有保罗·艾伦。合伙经营的企业名单还在持续增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