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狼》[德] 赫尔曼 黑塞-读后感作者对字词结合有着炉火纯青的技术,原本对立的,矛盾的,不可融合的字与词,在他的笔下怎么组合都不突兀,让人乍读惊奇,再读疑惑,然后理解,再后会心微笑。
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存在,他对环境,音乐的喜好以闻到的味道来决定,第一次去找一个住的地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这里的味道很好闻”。在一个爵士音乐舞厅,他闻到的是“像生肉加热了的味道”。
主人公有着孤独的性格,孤僻的行为,不擅长表达,不善与人交往。如果说有的人的内向是一口枯井,除了黑暗寸草不生,那这个人的沉默,就是一片广阔包罗万象的天空。他的内心丰富多彩。里面住着两个灵魂,一个是人,一个是狼,清醒的时候是人,狂躁的时候是狼。这两个灵魂经常互相争斗,互相指责,互相打压,但偶尔又相当默契。他自己把理智感知并能执行的一切品质放入人的灵魂,把不受自我掌控的一切品质放入狼的灵魂,这是一种简单而粗暴的划分方式,因为人不止两个灵魂,而是有成千上万个,有时候像人,有时候像狗,有时候像猴,有时候像狼,有时候像兔......
书中有很多我喜欢的,我摘抄了一部分列出:
“这位受苦者的病根儿并不在于他天性的缺陷,恰恰相反,其病根儿在于他巨大的才能与力量无法达到和谐统一”
“无法自爱就无法爱人,憎恨自己就一定会憎恨他人”
“人们理应为痛苦感到骄傲——无论何种痛苦均是我们达官贵人的回忆”
“不存在特别的病痛,不存在特殊的忧虑,不存在实际的苦恼,也不存在绝望”
“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对于上帝而言,一个罪人远比九十九个好人更让其心生欢喜”
“生命是一种永恒的、充满痛苦的运动,就像汹涌的波涛拍击海岸,循环往复,无休无止”
“拼命追求权力的人最终被权力所毁,拼命追求金钱的人最终被金钱所毁,习惯低声下气的人最终被卑躬屈膝所毁,追求享乐的人最终被肆意行乐所毁。同理,荒原狼最终被其我行我素所毁。”
“若一个人与生俱来就缺少旺盛的生命力,那么世界上就不存在任何可以维持其生命的药物”
“相比一个人的肉体是统一的整体,一个人的灵魂从来都是分裂的”
“天才并非如我们认为的那样稀少,当然也不像文学史,世界史或报纸所说的那样众多”
“若你需要获得他人的允许才能快乐地享受,那么你就真是个可怜虫。谁可以尽情的享受瞬间的快乐,谁就能一直生活在当下,不瞻前顾后;谁懂得如此亲切、谨慎地欣赏路边的每一朵小花,看重每个小小的嬉戏那一瞬间价值,那么生活就不会损害其一丝一毫”
“是不是理想都可以实现?是不是我们人活着就是为了消除死亡?不,我们活着,恰好是出于对死亡的惧怕,然后又重新爱它;恰好是因为它的缘故,有时这一点点生活在某一小时会显得特别美妙。”
在现实中,随着通信科技的发展,各种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有网络的地方,就能与世界的任何角落相链接。也让我们能听到,见到,了解到很多与我们自身不一样的事情。人的思想不断的被扩充,碰撞,冲击,积极的,消极的,最后你吸收到的是什么,取决于你自己,你灵魂中的哪个部分在那个时间点占了上方。
每一个字都有它自己的意义,有的人把各种字组合在一起,让人满心欢喜,沁人心脾。最近看到的消息有关于某大作家女儿写的诗,有人用庸俗来评价她的诗,玷污了“庸俗”这个词,侮辱了“诗”这个字,毕竟此“诗”非彼“尸”。在这件事情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如果大多数人不说,那些极尽能事把非美好文字组合在一起的人,就会大行其道,会把这个世界搞得一团糟,以丑为美,以低劣为个性,还诋毁普通人不懂审美,让很多看到这些文字的人以为世界就该如此糟糕。对于这样的“诗”,还是那句“或可自赏,莫付流觞”最为恰当。只是浮躁的环境里,很多人想要的结果是只要被人记住就好,不管被人记住的方式是“遗臭万年”还是“流芳百世”。
我还是喜欢香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