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个身体遭受不少疾病的人,情感上在同一个男人身上反反复复,或许也只有这样的女性才能写出内心深处的孤独。
本书写了五位主人公,一位黑人医生考普兰,一个安稳不下来的白人工人布朗特,一位正进入青春期的小姑娘米可,一个咖啡馆的老板老头比夫,还有一个哑巴辛格,谈不上谁是中心,虽然书中辛格这个名字出现得最多,但是在我心里,他不算是书中人,更像是我们每一个阅读者一个代替的符号,前四位主人公总有很多很多的话想说,并且认为哑巴都能理解他们所说的,因为哑巴每次都微笑的听,以至于其他说的人都当他为知己。
黑人医生的一生都在为黑人的尊严奔走,但是他采取的方式只是不停的跟身边的黑人讲道理,他的亲人不能理解他,全部离开了他。他的孤独更像是坚持自己选择,却又无法改变现实的一种无奈的妥协。
布朗特有愤青特质,喜欢喝酒,酒后经常会发生斗殴,因此也无法在某一地方停留太久。他的思想清晰,对黑白人种之间,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有着一定的认知,但他找不到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所以似乎他一直在与人找茬。他的孤独在于对真理的追求,却缺少力量的愤慨。
米可更像是我们身边的邻家小女孩,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对干净,沉稳的大叔有着魔力般的迷恋,却又有着靠近的恐惧。她的孤独大概就是我们常说的“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比夫这个老头,最初他有些变态,在米可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他总喜欢追随她的身影,而在米可褪去粗鲁和男孩子气成长为大姑娘的瞬间,比夫就不喜欢米可了,在那之后的比夫,突然之间智慧上升了很多,像开悟了一样,成就了整本书中最闪亮的点。他的孤独,是想通过窥探别人来了解世界,而从头至尾都没有了解过自己。
辛格,书中除了他听别人说话,对这个人其他方面都无所介绍,不知道从哪里来,没有家人,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台词,表情一直是微微笑。在其他人眼里,这是一位有着高级智慧,能包容任何人,可以倾诉任何秘密的智者。这样一个智者,在失去了他的同伴(另一个哑巴)后,毫不犹豫的自杀了。他的孤独,是接纳了太多,却没有任何方式可以释放的孤勇。
书中有一些我很喜欢的句子,摘抄如下:
“刚苏醒的人和熬完夜的人彼此怀疑,每个人都有疏离之感”
“词语就像瀑布从他喉咙里涌出来”
“人站在高处,自有一种狂野的冲动,想尖叫、唱歌或者张开双臂飞翔”
“怨恨是贫穷最珍贵的花朵”
“黑暗让人自在”
“每个人都有感觉——无论他是谁——没有人愿意走进一间明知道会让他们受伤的屋子”
“人不能随便抓起孩子,将他们强拧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我们必须自我拯救!不是通过悲痛的祷告。不是通过懒散和烈酒。不是通过欲望或无知。不是通过服从和谦卑。而是通过自尊。通过尊严。通过成为坚韧有力的人”
“他已触到了绝望的实底,也就坦然了”
“对黑人来说,白人都长得差不多,但他们会费心去分别。另一方面,对白人而言,黑人长得都一样,可他们通常懒得去记住一个黑人的脸”
“她仿佛被骗了。只是,没有任何人骗她。因此,也没有人可发泄。但是,她仍然有那种感觉。被骗了。”
几年前,我第一次走进沙漠,夜晚来临以后,漆黑一片,往哪走都摔不坏,安静得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了我一个活物。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感受到孤独,但是我并不排斥这种情感,可能与我成长环境有关,我长大的地方,在一座山上,没有邻居,单独的一户,透过我卧室的窗户,能看到一座孤坟,我躺在床上的时候会望一望那座坟。下雨的夜晚,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我有时候会想,那个躺在地下的人,什么也不想了吧,而我,又想了些什么?
我一直都认为,孤独不是单独存在的,有与之伴随而来的其他情感,大多时候我们自己没有感受到或者忽略了。而对于情绪,我的态度一直是,它既然会自动的来,那么就会自动的走,所以当孤独这种情感来临的时候,我会静静的等它自己走远。
孤独这种情感,总和爱这种情感搭配在一起,爱有多少,孤独就有多少。当你像享受爱一样享受孤独时,你就不会害怕了。